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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社会福利院是一所为孤残老人提供生活、医疗、护理、康复、教育等一系列服务,由政府创办的社会福利机构。该院位于新浦沈圩,始建于1951年,占地12000平方米,环境舒适,景色怡人。
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近几年,在党史和政府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该院发生了巨大变化,院容院貌焕然一新。相继建立了夕阳居、老年公寓等服务区和一个卫生所,拥有床位300余张,内设老年康复训练室、体疗室、娱乐室、图书室、心电图室等,康复训练及后勤保障设施齐全。对在院的体、代养人员实施分级分类服务,在医疗、护理、康复等方面,实行规范化管理,以“园林式环境、医院式管理、综合性服务”的一流水平奉献于社会。
老年公寓是连云港市惟一由政府办的老年自费代养机构,2002年又新建老年公寓康乐楼2600平方米,内部设施在苏北地区属一流,具有起点高、管理规范、服务周到的特点,开办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和代养老人的一致好评,为连云港市老人的“老有所养,老有所乐”提供了有利条件。
多年来,福利院一直坚持“以人为本,服务社会,奉献爱心,与时俱进,争创一流”的办院方针,连续五年被上级机关评为“先进单位”,多次被市政府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服务项目
1、 接收自费代养老人,并为他们提供养护、教育、医疗、康复、托管等服务。
2、 对待老人做到“爱心、热心、关心、诚心、耐心、细心”。
3、 科学地为老人配膳,使其营养合理。
4、 丰富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。
入住条件
大众老年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