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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把房屋出租后每月能收取租金1800元,入住养老公寓每月的花费仅有800元,还不用自己买菜、洗衣服、做饭,退休金、养老金全都存下来……”72岁的退休教师郝老太曾这样对笔者算着她的“养老账”。据青岛市老年公寓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像郝老太这样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入住养老公寓的老年人并不少见,这是青岛市构筑养老保障体系后老年人的自愿选择。
据统计,青岛市老年人口年增长率达3.3%,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将达23.14%,一对独生子女夫妇最少奉养4位老人,10年之后,有可能出现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奉养12对老人的现象,传统的养老模式将面临严峻的挑战。
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,青岛市2007年出台了《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,积极为老年人做实事、解难事、办好事,有步骤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形成的社会问题。
一是加大了老有所养保障力度。2007年为全市36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了199元养老金。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,全市参保人数已达48万人。在胶南、莱西两市试点,向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定额生活补贴。为1469名孤寡、困难和优抚老人“买单”,提供了“居家养老”服务。
二是推进惠老项目建设。投资3000万元,改扩建农村五市30处敬老院;投资2500万元,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,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的“三无老人”(无赡养依靠、无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)和特困老人1000人;启动市、区两级老年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工程;将新建小区配套老年公寓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并实施,目前开工的18个片区半数以上已落实配套建设老年公寓。
三是加大了老有所医保障力度。将城镇“两无”老人(无养老保险、无医疗保险)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;免除了农村70岁以上老人在新型合作医疗中的个人负担部分;对80岁以上老人,每人每年给予150元的体检补助费;对百岁以上老人,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。
据了解,这个市还充分发挥老年社团、老年大学的作用,组织广大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满足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。并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