确保农村五保供养率100%,让农村老人“老有所养”
初冬温暖的阳光洒在石嘴山市平罗县第二敬老院新装修过的门窗上。70多岁的聂志福老人从二楼的电视间里走出来,面带微笑,步履轻快。
作为农村孤寡老人、五保户,聂志福2004年就进了乡镇敬老院。2005年,他被检查出患有胆结石,2007年初病情开始加重,有时疼痛难忍,多次打针、吃药未见好转,医生建议手术治疗,但不菲的费用让聂志福望而却步。
今年7月,平罗县政府开始实施新的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,其中规定对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实行“零起付线”救助,五保户可持有关证件到定点医院直接住院治疗,出院再结算,其费用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政府民政部门共同全额兜底负责,也就是说“实报实销”,免费治疗。
聂志福终于松了一口气。7月2日,他入院接受手术,1个多月后康复出院,摆脱了长达数年的病痛困扰,又回到了敬老院老伙伴们的身边。他用朴素的三个字表达自己对新政策的感受:“确实好!”
宁夏提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率100%,为此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上的努力,如农村医疗政策的倾斜,集中供养率的提高,五保供养经费筹措机制的创新,都在全面改善着宁夏1万多名农村五保老人的生存现状。宁夏民政部门还将2007年确定为“全区敬老院管理年”,切实加强硬件建设,提高对五保老人的服务水平。 |